2008年11月6日星期四

1108,深圳说“不!”

今天,我们都是深圳人,今天,是我们大声说“不!”的时候。

30年来,深圳就是中国的“经济奇迹”与“和谐社会”浓缩而典型的写照;30年来,深圳就是“有中国特色的’血汗工厂’”发展的经典模式。

1250万人深圳人中1000多万没有本地户籍,他们骈手祗足,流血流泪,他们没日没夜,含辛茹苦;才有了今天这个少数人的‘纸醉金迷,浮华堕落’的深圳。正如13亿中国人中有12亿一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民众,他们是农民工,普通农民、下岗工人、个体商贩。 他们没有户籍, 没有保险,没有医疗,没有养老,没有关系,为体制所排除在外,甚至连孩子求学的一席之地都不可得;有的只是歧视,驱赶,欺压,劳役,盘剥,甚至是不知何时会被从这个城市中扫地出门。

贪官污吏,忍了;权贵豪门,忍了;腐败敲诈,忍了;欺凌弱小,也忍了;但今天,我们不再想忍,我们已经忍无可忍。

上位者肆意玩弄规则,无耻欺压弱小反而成为时尚。只要手中尚有一点资源,强者便向弱者下手,弱者便向更弱者下手。

冷漠与麻木成为我们“最好的护身符”,愤世与嫉俗成为我们倚仗的“心灵鸡汤”。心中积蓄着太多的愤怒与不满,怀疑一切的人生态度使我们这个社会一起堕落。瓦全自保使没有人谁愿意成为那个第一个说“不”的人。道貌岸然的宣传留在纸上,却已经无人敢相信还有良知,真诚与爱。

我们可以看着老人倒在街上不去搀扶惟恐惹祸上身;我们可以看着病人在急诊室没有现金而被拒绝治疗而死;我们可以看着抢劫与强奸的罪行在身边而庆幸置身事外;我们可以看着年幼的孩子被拐卖到血汗砖窑而无动于衷。

但最终的最终却发现,连自己也无法置身事外。在这场“新时代的丛林之战”,你不成为“吃人者”,你就会成为“被吃者”。

“1029深圳海事局猥亵少女案”大家都已是知道了,现在消息传来更是错综复杂,我们不关心小女孩的父母是否是富商大款,我们关心的是深圳海事局林嘉祥书记是如何“行为失检”而有“猥亵嫌疑”,我们关心的是是否林书记说出了“我是交通部派来的,你们算个屁”。

我们关心的是事件真相,我们关心的是是否有人欺凌少女,是否有人仗势欺人,是否有人公然藐视民意。

我们绝不是因为一个少女如此愤怒,我们是为了社会中千万女孩的遭遇而愤怒。我们同情少女的原因简单而直言不讳:
因为女性是弱者,因为孩子是希望。

假如一个社会失去了对弱者最起码的怜悯同情,失去了对希望最基本的呵护珍视,我们岂非真是“禽兽不如”?

6月28日,有一个少女死于贵州瓮安,数万群众激愤之举,数千万国人之声讨,如今事件真相仍然扑朔迷离;

8月14日,有一个少女在广西到深圳的长途车上遭到非礼,网友伸张正义却惨遭殴打,媒体连篇报道,百万网友日夜关注,换来的是“打人者”迄今毫无踪影,主持正义者绝望死心“撤消报案”。

10月29日,又一个11岁少女在大庭广众的酒楼里被成年人“猥亵嫌疑”,“似有被掐感觉”,犯事者直言不讳“交通部派来的”,公然挑衅群众“你们算个屁”,却被警方通知“行为失检,有关部门内部处理。”

事情发展到今天,丑恶一次又一次站出来挑衅良知,叫嚣道:“我干了又怎么样,你们就是个屁!”

你们说我们是“别有用心”,是的!我们就是“有所用心”,我们希望正义、善良和良知;

你们说我们是“不明真相”,是的,我们确实“不明真相”,因为有人用谎言、用无耻把真相掩盖;

你们说我们是“惟恐天下不乱”,是的,我们确实“惟恐天下不乱”,因为这不是我们的“天下”,我们有的只是压榨、盘剥,欺凌。

我们是草根,我们是底层,我们是无足轻重者,我们是微不足道者,我们不可能一夜改变世界,我们也不可能一夜改变生活。我们并不是英雄,也不想成为伟人,我们都是最普通的凡人。
我们的生活并不容易也很平淡。平日里总有种种不如意,我们也深知人生的艰辛和泪水苦涩。也许曾经有过太多不幸而悲惨的经历,也许当时的我如此茫然无措而孤立无援。我企求希望却已绝望终了。

太多的乌云从头顶飘过,使我不再相信会有晴天。太多的泪水曾经流过,使我不再相信有正义。

但我们仍然是人,仍然是活生生而有感知的人;仍然活着,仍然坚强而笨拙地活在这个世上。我们仍然努力而辛苦地为生活为家人奋斗,我们仍然在每天为一个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。
我们活着以证明我们的存在,即使在这萧索的季节,我们仍然在奋斗不息。

默认丑恶的张扬就是对于正义的伤害。不与邪恶合作是我们的义务,就如同我们必须要与正义合作一样。

假如权位者不遵守规则,那么就没有人会甘心遵守‘压迫者’的规则。假如今天我们看见不公而无动于衷,那么明天不公就会降临我们身上。只要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没法好好生存,那么这个世界上任何人都无法好好生存。我们是如此相连而密不可分。

我们需要的是每个人说“不”,大声说出“不!”。所有的人从下而上地团结起来向所有看得见与看不见的不公平、不正义和不道德的说“不”。我们不奢望一夜改变世界,我们也不可能一夜改变生活,但我们可以改变自己。只是为了一个更安全更美好的生活,为了你的父母,为了你的兄弟姐妹,为了你的妻子孩子;站出来,大声向丑恶说“不”。

是的。我可以明确告诉你,这就是一场战斗,你就是被选中的战士。你也许可以躲开战斗,逃离战场,但你躲不开心灵的拷问,子孙的责骂。你的缺席将会成为你终身的遗憾,你失去了一次证明勇气的机会,失去了证明你价值的机会;当你终老之时,你会为此而后悔莫及。

在这场战斗中绝不会只有你一个人战斗;会有无数的战友,在前方、在后方、在网上、在现实中,前赴后继共经风雨。

也许初看起来很艰难甚至很危险,但其实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艰难与那么危险;邪恶的强大正是在于正义的弱小。因为即使我们不做什么,事情也只会变得更糟;邪恶不会因为有人甘受欺辱,而大发慈悲心慈手软。

哪怕点滴进步都是值得赞扬的,任何丝毫努力都是有意义的,当群众的呼声汇成巨浪,我们会听见自己的声音。

今天,假如我们不敢说“不!”, 那么我们将悔恨终身,
今天,假如我们不敢说“不!”, 那么我们将愧对子孙,
今天,假如我们不敢说“不!”, 那么“林书记”就是对的!

是的—我们只是个‘屁’,—不!我们甚至连屁都不如,因为我们被羞辱、被盘剥、被压榨,却连个屁也不敢放!

今天,所有的我们都是深圳人,今天是我们大声说“不!”的时候。

专制不除,自由不存;
腐败不除,平等不存;
丑恶不除,正义不存;
权贵不除,人民不存。

团结就是力量, 斗争才有出路!

1108, 深圳说“不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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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8理性抗争:

1、11月8日中午12点-2点,自愿到深圳海事局门口散步!                    有网上群发短信软件的同志请帮助群发到各手机号码! 

2、不方便散步,自愿在手上/窗户上/车上系上绿丝带!

3、制作各种宣传单,标语单贴在车上、窗上、门上,或可在外出时贴在衣服上

推荐内容如下:

A。 今天我不是屁!
B。 今天我是匹!
C。 我是交通部派来的。
D。 你们算个屁!
E。 我习惯性“酒后行为失检”。
F。 我和你们市长一个级别。
G。 1108,深圳说“不”
H。 我只是打酱油的
I。 我是做“俯握撑”的。

以及其他网友可以想到的各种内容资料。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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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公安局昨日举行的新闻发布,备受关注的深圳海事局原党组书记林嘉祥涉嫌猥亵11岁女童的案件经深圳市公安局调查,认定猥亵罪不成立,仅为酒后行为不当。
  (11月5日新民网)
  这样的案件定性实在出乎很多人的意料。的确,现场录像带似乎是不见了,但最普通人应会对该案有最质朴的看法:既然在网上流传的视频和音频中,当事人林嘉祥自己都承认对女孩做了下流事,为何警方却无法得出“涉嫌猥亵”的结论?
  深圳市南山分局警官罗若锋认为,“猥亵门”事件中:一,接触部位仅限肩脖;二,摆脱地点离洗手间八米;三,林身高体重仍让逃脱证明力量有限;四,现场监控未发现猥亵。这说明,女孩被卡住脖子往男厕里拖的事实认定了,那么“猥亵”的事实也就随即水落石出:卡脖子做什么?往男厕里拖做什么?
  假定不存在意图猥亵,那么一个人忽然对另一个人实施暴力,只有惟一的一种可能——此人有精神病或酒后神志不清;但是林嘉祥没有这些毛病。即便一个正常思维的人“酒后失控”也好,也没有任何可能性突然无缘无故向他人施暴,而 “施暴”地点发生在一个相对背人之处,更证明并非简单地“失控”。“失控行为”既非随处进行,又非针对任意一个人,那么剩下的可能只有一种——性侵害。违背他人意志、以暴力强行实施身体接触、强行拖入异性行为场所,足以构成刑法规定的“猥亵罪”的要件: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违背妇女意志,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。
  同时,被害人陈述与嫌疑人公开承认的事实十分吻合,这也是形成证据的重要与有效依据。
  司法实践中,性侵害犯罪并非必须有录像之类的证据才能认定,否则,嫌疑人逃脱法律惩罚的几率就太大了。同时我们还应注意,受害者是一名11岁的女童,其心理创伤将会十分严重,未受到更严重的侵害已算十分幸运。警方不该执意置相互印证的铁的证据链条于不顾,否则,于情理于法理都难以令人信服——谨慎有余,公正不足。
  马涤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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